成立中國公司
在中國經濟的強勁增長下,很多外資企業可能有意擴充其分支到中國內地。但在2005年之前,要在內地設立「中外合資貿易公司」的門檻是頗高的,不僅要求五千萬元人民幣的註冊資本,而且每年的進出口額更需超越三千萬美元,並需由北京審批,這種執照一般被稱為「特批」。因此,許多外國投資者都無法取得批核。
- 可以自由對應母公司實施的政策作出配合
- 能在中國經營業務,代表處則不能
- 能將人民幣轉換為美元及匯出中國
- 可以自由進出口的自家產品
- 俱管理效率
- 能全權控制公司的資源
- 技術及技術訣竅無需轉移或共享
業務性質 | 最低資本要求 (人民幣) |
諮詢服務 | 10萬 – 50萬 |
服務 | 10萬 – 50萬 |
高科技 | 10萬 – 50萬 |
批發 | 50萬 – 100萬 |
零售 | 50萬 – 100萬 |
食品及飲料 | 50萬 – 100萬 |
製造業 | 50萬 – 100萬 |
-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
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一個有限責任的獨立法團,一般為特定目的而成立,例如發展一個新的項目製造計劃。一般情況下,這種企業將獲批30至50年的經營期。在某些情況下,企業如涉及轉讓先進技術,將可獲批無限期經營權。此外,外資合夥人伴須注資最少25% 的資本。通常外國合夥人會提供資本、技術知識和管理技能,並安排技術轉讓。而中方合夥人則提供土地和建築物,並協助合資企業的運作。合夥人可按其資本比例分配利潤和虧損,但除獲批准的特殊情況外,外資合夥人不得在經營期內撤回其投放於企業的資本。
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規模 | 最少注資要求 |
債券和股票 ≧ 300萬美元 | 70% |
債券和股票 300萬美元 ≧ 1000萬美元 | 50% |
債券和股票1000萬美元 ≧ 3000萬美元 | 40% |
債券和股票 ≦ 3000萬美元 | 33.3% |
-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
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| 外合作經營企業 | |
最低資本要求 | 25% | 不適用 |
資本類型 | 如以現金以外方式注資,必須要得到當局批准 | 接受現金或非現金方式注資 |
利潤/虧損分配 | 按權益分配 | 按合約分配 |
註銷註冊/經濟期屆滿 | 淨資產將按權益分配 | 淨資產將有可能轉移給中方合夥人 |
- 為母公司進行研究和調查
- 代表母公司與客戶進行聯絡
- 提供數據及宣傳資料給潛在客戶和貿易夥伴
- 為母公司作協調角色
- 為母公司及客戶安排會見行程